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1-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麻花影视文化宣传咨询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长春市。
2.2 服务周期:一年。
2.3 招标范围:提供项目策划、工作汇报、展示宣传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影视制作、策划、设计、咨询等相关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五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并具备独立完成策划编写、平面设计、媒体运营等相关工作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叁年(2018、2019、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飞飞飞.驳蝉虫迟.驳辞惫.肠苍)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公司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东财富中心701(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4.3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文件如需邮寄,需另行支付邮寄费用50元);
4.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笔顿贵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5.3有效投标人不足叁家时,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中东财富中心7楼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龙岩
电 话:0431-860009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陆月
电话:0431-81132579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