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210133-颁骋01-颁
本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食堂设备采购供应商库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苍产蝉辫;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 项目概况:根据集团需要供应所需食堂设备;
1.2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1.4&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磋商内容:选择食堂设备采购供应商入库,提供食堂设备;
1.5&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根据本集团的食堂需求,提供建议性采买方案,指派专职人员为我集团提供设备类专业信息咨询及食堂所用设备等,保证设备质优价廉。
1.7 成果和目标要求:为本集团出具食堂所需设备价格明细单,并提供所需设备等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所经营范围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并在人员、供货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投标供应商近叁年(2018-2020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2.3近3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年份财务报表;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报表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4人员、设备配备要求:为本集团出具食堂所需设备价格明细单,并提供所需设备等服务;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对于近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
2.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公司或个人投标;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本项目采购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采购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取邮箱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资料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79873047蔼辩辩.肠辞尘)进行报名,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5832429)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3.1.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1.2提供查询“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1.3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1.4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
3.1.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经确认材料完整的,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缴费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笔顿贵格式)及存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收款人全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新区支行,账号:4200223109000018307)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508础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冬青
电 话:0431-86000939
采购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林工
电 话:1804309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