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本次邀请的项目为城市停车场二期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终审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采购人为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摇球方式邀请,选定造价咨询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城市停车场二期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终审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2.2项目概况:包含长春市智能停车管理平台二期、机房扩容、桥下停车场智能化建设、2.6万个路内泊位的智能化建设。
2.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终审造价咨询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近叁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造价咨询业绩。
3.4近叁年(2017年度-2019年度)内有一项类似造价业绩。
3.5近叁年(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须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公司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飞飞飞.肠肠驳辫.驳辞惫.肠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投标人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和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公司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公司或个人投标。
4.资格审查
4.1本项目供应商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邀请文件);
4.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麻花影视2楼项目中心(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领取邀请文件。
5.邀请文件的获取、邀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邀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邀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下午13 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叁楼会议室。
5.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公司或个人参与;
5.3参与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邀请文件要求,否则其参与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邀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31-860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