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对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吉林省松合辽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0月10日在长春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邀专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吉林省松合辽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吉林省松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水土保持施工单位等多家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1.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欢 联系电话:13943019806
2.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东来 联系电话:18143050217
附件: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