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体育公园场地房屋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麻花影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长春城投体育公园: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北起吉林大路,南至合肥路,西临新开河小区北区主路,东至哈尔滨大街立交桥。
2.2 招商目标:与体育公园运营理念相匹配的经营合作方。
2.3 招标范围(项目地点和建筑面积):体育公园园区内1号楼445.14㎡、2号楼1028.34㎡、4号楼898.99㎡、室外大足球场8812㎡、室外小足球场1058㎡。
2.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8年。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公司或个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招标人:麻花影视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邰楠楠
电话:1584405405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孙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