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ZQ-ZFCG-20220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发债事项律师事务所补入集团律师库。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入围机构。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发债事项律师事务所补入集团律师库
2.2项目位置:吉林省长春市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4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选一家有专项发债事宜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入库;
2.5工作内容:完成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债事项律师咨询及其他律师工作内容等相关工作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有专项发债事宜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范围符合要求,技术人员能力较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律师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公司或个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 投标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0431-86000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
联系方式:0431-81637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海平
电 话: 0431-8600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