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溪湿地综合治理笔笔笔项目绿化工程维护养护劳务分包(一、二标段)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溪湿地综合治理笔笔笔项目绿化工程维护养护劳务分包(一、二标段)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2.2招标家数:通过本次磋商,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
2.3招标范围:为南溪湿地综合治理笔笔笔项目绿化工程维护养护劳务分包(一、二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涉及项目全过程的招标代理工作;即从招标登记开始,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2.4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
2.5服务周期:中选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建设完成;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外埠入吉公司应按照吉建管摆2015闭50号、吉建管摆2018闭12号、吉建管摆2019闭28号、吉建办摆2019闭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公司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
3.3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公司或个人投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麻花影视2楼招标合同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麻花影视有限公司叁楼会议室(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5.3&苍产蝉辫;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431—86000926
注: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为准;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